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简称“心理协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
本会是由热衷于心理学知识学习和宣传、关注心理卫生,乐于发展心理健康事业,并致力于心理素质提高的大学生自愿参加组成的全校性学生社团组织。本会是由院团委领导、依托于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成立的学生心理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
完善自我 健康成长
服务他人 奉献社会
第四条 本会工作任务
配合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以大学生心理为专题的学习与研究活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协助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有关研究任务。
第五条 本会职能
丰富学生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习;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活动;弘扬精神文明,净化校园环境;为全院学生心理素质的健康发展服务。
第六条 本会工作方针
勤奋学习、热情服务、勇于创新、共同成长。
第七条 本会口号
与别人分享的快乐是加倍的快乐;与别人分享的痛苦是减半的痛苦。
第八条 机构设置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设办公室、学术部、咨询部、文宣部、组织部、网络部及外联部七个职能部门。
第二章 会 员
一、 入会条件
1.凡取得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加入本会坚持自愿原则,会员要热爱本会;
3.对本会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
4.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5.对心理学有一定了解或有一定基础的同学优先。
二、 注册
每学期末老会员进行注册;新会员报名后经协会评审通过方可成为正式会员进行注册,注册时交纳会费。
三、 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会的组织管理和本会干部进行监督,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
4.有优先接受心理学知识的培训、学习的权利;
5.有参与学生心理状况调查、研究的权利;
6.会员正常上课、学习的时间受保护,本会不占用该时间,所安排活动尽量在课余时间;
7.对本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将会评为荣誉会员;
8.会员有优先查阅协会书籍的权利;
9.会员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10.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 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则,执行本会决议;
2.认真及时地完成本会委派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参加协会思想交流、讨论会,积极汇报思想心得;
4.协助系科班级做好同学心理工作;
5.对破坏及损害协会形象的活动进行揭发和制止;
6.维护本会校内外形象及声誉;
7.与会内人员互相帮助、密切协作,主动关心、帮助身边的同学;
8.每学期进行会员注册;
9.会员须按时参加协会活动,参加活动时,须佩带会徽及会员证;
10.会员退会自由,但须先提交退会申请书,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退会。若出现不履行会员义务一学期以上者,不参加协会活动三次者,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作出自动退会处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职能
一、 办公室
负责整理档案和活动记录; 处理协会内部日常事务;负责协会管理财务管理;负责每学期的活动计划与总结。
二、 组织部
联系布置会场,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发展会员,收缴会费;管理会员档案。
三、 学术部
负责开展业务研讨,收集整理并审阅选送会员上交文稿定期组织交流与讨论,提高会员心理保健的意识和水平。同时开展读书、讲座、测试等活动,联系指导老师,安排活动具体内容;培养学术骨干力量 ;负责与同学交流,并协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各项心理咨询与调查问卷工作。
四、 咨询部
协助学院心理咨询中心,承担部分心理工作。
五、 文宣部
负责协会活动通知,活动摄影(像),创编公益海报和宣传板报;负责协会宣传资料的编辑和收集。
六、 网络部
负责网页的设计与日常维护;负责网站内容和校友录的及时更新;负责本会活动的网上宣传工作。
七、 外联部
保持协会与院内外其他部门、团体的友好合作关系;为社团开展大型活动拉赞助,筹集资金。
第四章 制度
一、签到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
二、各部门领导与会员分开考核;
三、各部门负责部门内部人员签到并将签到结果交予办公室汇总;
四、请假需对所在部门部长及会长请假,各部领导需向会长请假;
五、请假未经允许无故缺席者记为一次未到;
六、迟到3次记一次未到;
七、三次未到者视为自动退会;
八、以上条例如各部门部长违反三次以上按撤职处理;
九、会员参加活动时需佩戴会徽及会员证。
第五章 附 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二、本章程自协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心理协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